第四十一章 王建国的烟(1 / 2)

刑辩双雄 书包仔 2822 字 2天前

2007年的案卷很薄,只有十几页。秦墨把它从铁皮柜子里翻出来的时候,上面落了一层灰。他用湿布擦了擦封面,翻开第一页。

王建国,男,三十五岁,本市人,恒远地产第一项目工地工人。2007年8月12日晚十一时许,出门买烟,再也没有回来。报案人是他的妻子李秀梅。案卷里夹着一张李秀梅的照片——三十多岁的女人,短发,脸上的表情不是悲伤,是茫然,像是不相信自己站在派出所里。

秦墨看着那张照片,看了很久。他想起来了。2007年,他入警第二年,还在派出所。王建国的案子是他跟着老民警去的。老民警姓刘,已经退休了,去年去世了。他们去了王建国的家,一间出租屋,在城东的棚户区里。李秀梅坐在床上,手里拿着一个烟盒,空的。她说他就抽这个牌子,家里没了,他说去买一包。然后就再也没回来。

秦墨当时觉得,一个大男人,三十五岁,身体好好的,不可能凭空消失。他查了医院丶救助站丶火车站。什么也没有。刘师傅说,算了,也许是自己走的。他不甘心,又查了一个星期。没有线索。案子就放下了。

十七年了。秦墨把案卷翻到第三页。现场勘查记录写着,王建国最后出现的地点是恒远第一项目工地对面的便利店。时间是晚上十一点零三分。便利店老板说,他买了一包烟,抽了一根,然后往工地的方向走了。之后就没有人见过他。

秦墨的笔停在了「恒远第一项目工地」几个字上。恒远地产的第一个项目。2005年开工,2007年竣工。是一个住宅小区,叫「恒远花园」,在城东。王建国在工地上当瓦工。他出门买烟的那个便利店,就在恒远花园的对面。

他翻到询问笔录那一页。被询问的人有工头丶工友丶便利店老板。工头姓赵,叫赵德胜。他说王建国那天晚上加班,加到十点半,说出去买包烟,就再也没有回来。工友们说,他平时不爱说话,干活老实,没有跟人吵过架。便利店老板说,他买了一包红塔山,抽了一根,往工地的方向走了。就这些。

秦墨在笔记本上记下了几个关键词:恒远花园丶2007年丶王建国丶买烟丶失踪。

他合上案卷,站起来,走到窗前。巷子里,那只黄白花的猫不在了。垃圾箱旁边空荡荡的。他看了一会儿,然后转身回到桌前,拿起手机,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:「帮我查一个项目。恒远花园,2005年开工,2007年竣工。在城东。」

沈牧之回覆:「查这个干什么?」

「2007年,一个工人在那里失踪了。王建国。出门买烟,再也没有回来。」

「你觉得跟恒远地产有关?」

「不知道。但这个工地,是恒远地产的第一个项目。陈国栋就是从那个项目起家的。」

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。「好。我查。」

秦墨把手机放下,继续翻案卷。案卷的最后,夹着一张纸条。不是案卷里的东西,是后来有人夹进去的。纸条上用铅笔写着一行字,字迹是老周的:「2010年,有人来查过这个案子。一个姓方的律师。」

秦墨的手指停住了。方诚。2010年。他又来了。陆鸣的案子他查过,陈默的案子他查过,王建国的案子他也查过。他在查恒远地产的所有项目,所有失踪的人。他在找什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