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溪县往北,三百公里外的另一个小城,叫清江。秦墨和沈牧之是第二天上午出发的。
沈牧之开车。他的沃尔沃在高速公路上跑得很稳,速度不快不慢,始终压着限速。秦墨坐在副驾驶座上,手里拿着一杯在服务区买的咖啡,咖啡已经凉了,他没有喝。
「你昨晚睡了多久?」沈牧之问。
「三四个小时。」
「你也该休息了。」
「办完这件事再说。」
沈牧之没有再说。他专注地看着前方的路,手指在方向盘上轻轻敲击着,节奏不规则。秦墨注意到他的右手无名指上有一圈浅色的痕迹——那里原本戴着一枚戒指,现在摘掉了。
「你把戒指摘了?」
沈牧之看了一眼自己的手。「上个月摘的。」
「为什么?」
「没必要戴着了。」
秦墨没有追问。他认识沈牧之的前女友,一个做智慧财产权律师的女人,聪明丶干练丶说话像打机关枪。他们在一起三年,分手的时候很安静——没有争吵,没有摔门,只是有一天沈牧之说「我们不适合」,她就搬走了。
「方悦知道方诚的事吗?」秦墨换了个话题。
「不知道。」沈牧之的声音变得低了一些,「方诚用了三个身份活了十年,他没有告诉任何人。包括他的妹妹。」
「她以为他死了?」
「对。2014年,方诚『死』了之后,警方通知了家属。方悦去认的尸体——但那具尸体不是方诚,是恒远地产找来的替身。毁容了,没有牙齿,没有指纹,只能通过DNA比对。但DNA比对的结果是伪造的。」
秦墨的手指握紧了咖啡杯。「方悦认了一个陌生人的尸体,以为那是她哥哥。」
「对。她在那具尸体前哭了很久。方诚躲在太平间外面的走廊里,隔着一条缝看着。」
车里的空气变得很重。秦墨把车窗摇下来一条缝,冷风灌进来,吹散了咖啡的苦味。
「方诚告诉你的?」他问。
「他有一次喝醉了说的。那是他唯一一次喝醉。」沈牧之停顿了一下,「他说那是他这辈子做的最难的事。比杀人还难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