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章 ;狼群谷的重逢(1 / 2)

根脉 庞业荣 3572 字 17小时前

暮色四合,隋府高耸的牌楼在夕阳中投下长长的影子。一位风尘仆仆的少年立在阶前,约莫十五六岁年纪,粗布衣衫上还沾着山间的露水。他仰望着门楣上「诗礼传家「的匾额,整了整衣襟,向守门家仆拱手作礼:「劳烦通传,晚辈求见叶峰师傅。「

叶峰闻讯而来,望着眼前陌生的少年正自疑惑,却见少年从怀中郑重取出一封泛黄的信笺。信纸展开的刹那,叶峰的手微微颤抖——那熟悉的笔迹,正是阔别四十馀年的大师兄吴孤山的手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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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中提到的那部《玉指点血功法》,是当年陈氏镖局总镖头临终前亲授的绝学。武林中素有「留一守」的传统,历代掌门须择一弟子传承核心武学,以防绝技失传。如今大师兄年迈,特遣义子吴踪迹前来送信。一来是想念师弟,想见上一面,二来是亲手将《玉指点血功法》赠送于你。

叶峰凝视着少年眉宇间的英气,恍惚又见当年梅花桩下,大师兄为他熬制药油的情景。那年他十三岁,初入镖局,是三十一岁的吴孤山手把手教他认穴辨脉,在他摔断手臂时彻夜为他推宫过血。后来镖局遭难,师兄弟四散飘零,大师兄遁入狼群谷隐居,以打猎为生。而他辗转投奔隋府。四十载春秋,竟如白驹过隙。

信纸在晚风中簌簌作响,将叶峰的思绪带回那个与世隔绝的狼群谷。那里有参天古木搭建的三间木屋,栅栏围成的练武场上,晨光总比别处来得早些。一条清溪绕屋而过,溪边常有野鹿饮水。

十二年前的一个清晨,吴孤山如常下山赶集,在破庙中发现奄奄一息的妇人与啼哭的幼童。那孩子咬着母亲冰冷的乳头,哭声撕心裂肺。吴孤山将随身携带的兔肉喂给孩子,当夜便把这苦命娃儿带回了狼群谷。从此木屋里多了孩童的欢笑,山径上留下大小两串脚印。吴孤山为他取名「踪迹」,既是纪念庙中初遇,也暗合武林中「雁过留痕「的训诫。

此刻,叶峰仔细端详着眼前的少年。吴踪迹站姿如松,目光澄澈,言谈间既有山野少年的质朴,又不失武林世家的气度。想来这些年大师兄不仅传授武艺,更将陈氏镖局「重义轻利「的门规刻进了孩子骨子里。

「你义父...身子可还硬朗?」叶峰终是问出这句压在心头的话。少年眼眶微红,却挺直腰板答道:「义父每日仍练两个时辰的桩功,只是...近来常对着师傅留下的拳谱发呆。」

暮色渐浓,隋府内已亮起了盏盏灯笼。叶峰拍了拍少年肩膀,「既然来了,今晚就安心住下,我们明日就去狼群谷」。

闻鸡起舞已成了刘志的习惯,当第一缕朝阳爬上窗台,忽起一阵清风。叶峰正好见吴踪迹走来,于是招呼道:「贤侄,你可否漏一手」,话音未落。却见少年身形一晃,竟如游鱼般没入青石板地!青砖地面泛起水纹般的涟漪,转眼又恢复如常。

「遁地术?!」叶峰瞳孔骤缩。这分明是陈氏镖局失传已久的「土行孙」绝技。当年总镖头曾言,此术需以「地脉灵气」为引,非心性至纯者不能习得。

地下传来少年闷闷的嗓音:「叶师叔见谅,义父交代要先试您眼力。」话音未落,三丈外的老槐树下突然隆起土包,吴踪迹破土而出,连衣角都未沾尘。大家还没缓过神来,忽觉脚下一空——原来少年方才遁地时,竟在方圆十步内布下「流沙阵」。

「师叔小心了!」吴踪迹双指并拢,一抹玉色在指尖流转。叶峰腰身一拧,凌空踏碎三片落叶,袖中飞出七枚铜钱钉住阵眼。地面刚恢复坚实,少年玉指已点向他后心三寸。

「着!」叶峰反手扣住少年手腕,却见对方指尖玉色突然消散。「虚招?」正诧异间,忽觉足三里穴微微一麻——原来真正的指力早透过先前遁地时遗留的地气袭来。

走廊上的隋老爷看得目瞪口呆,手中茶盏倾了都未察觉。满月抱着古筝倚窗轻笑:「夫君,咱们府里往后可热闹了。」守业望着地上七个呈北斗排列的铜钱,喃喃道:「这哪是武仆...分明是请了尊小神仙...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