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知念也不是什麽都不懂的小姑娘了,但沈玉城让她穿这种衣服,还是让她羞红了脸颊。
有一说一,就林知念这身段,沈玉城是真想瞧瞧她变装后是什麽效果。
「走吧走吧。」沈玉城牵住了林知念的小手。
「不行!雷霆,咬他!」
林知念突然喊了一声,只见雷霆突然窜起,嗷嗷叫了两声,但声音很快暗淡了下去。
「来吧!」
沈玉城立马将林知念抱起。
一阵挣扎后,回到了寝屋内。
……
次日一早,沈玉城亲自写了名刺,用先前那只精致的刺函装着,派人往何氏府邸送去。
至于要如何送到何畴手里,也很简单,让人给门房塞些银钱就行了。
且说今年这气候,比去年还热。
往年到了这个时节,早已秋高气爽。
可今年这头秋老虎,着实长了些。
何畴白日就躺在家中阁楼内,独自饮酒读书,以此为乐。
这几位县衙主官,谁也不常往衙门里跑。
很多公事,家中都能处理妥帖。
「老爷,骊山乡沈玉城送来名刺,请老爷您过目。」门房双手捧着刺函,递到何畴眼跟前。
沈玉城?
这乡野刁民给他送什麽名刺?
他配嘛!
何畴眼见这刺函颇为精致,便接了过来,打开阅览。
看到字迹,不禁惊为天人。
何畴见过字写得最好的,还得是苏永康。
那一手字,堪称笔走龙蛇,苍劲有力。
而沈玉城这一手蝇头小字,字字娟秀,仿佛每一个字都透露着对他的阿谀奉承。
一个乡野小民,怎有这种笔力?
其内容很简单,邀请何畴于明日晚间到月牙庄荷塘水榭饮酒作乐,期间还有绝色女乐作陪。
一看到沈玉城对女乐天花乱坠的描述,何畴当即坐起了身。
自己养的女乐,再怎麽看也看腻了,还是别人家的女乐更好看。
但何畴总觉得哪里不对劲。
沈玉城一个乡民,哪来的女乐?
莫非是找苏永康借的?
也不是没有可能。
苏氏的财富,他何氏也远远比不上。
所以培养出来的女乐,档次自然也不一样。
如此炎热,若能在那荷塘水榭宴饮一番,赏玩苏府的女乐,乃是快事一桩。
何畴当即就意动了。
可自己好歹也是士人,被一庶民相邀,同堂宴饮作乐,岂不拉低自己身份?
这要是传出去,岂不成了笑柄?
何畴很快就下定了决心。
因为他突然想到,如今这世道越来越乱,瞧不起谁都别去瞧不起武人。
那熊正林不是随意抓了郑霸先,结果全家被宰了?
苏永康能一步跨上去,踩在众人头顶上,靠的不就是武人?
再者说了,本地的世族豪强之间的关系,本就错综复杂,哪有那麽泾渭分明?
且看看那沈玉城想做什麽再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