礼部侍郎罗万化竟然亲自撰稿?
孙文启的目光钉在罗万化那篇社论的标题上!
《「存天理,去人欲」新诠:兼论苏公「天理人理」之辨》。
他心跳骤然加速,几乎是屏住呼吸读下去。
罗万化开篇便单刀直入:
「昨日国子监讲学,苏公泽以「天理』丶「人理』二分,复以「实行而一』统合之,振聋发聩,启人深思。」
「然有疑者诘问:程朱有言「存天理,灭人欲』,此将天理人欲截然对立,岂非与苏公「天理人理可分可合』之论相悖?若此根本处不能自治,则新论基础动摇。今试为辨析。」
孙文启手心沁出汗。
这正是他昨日听完讲学后,心底隐隐觉得不安,却未能清晰捕捉的漏洞。
还是自己的儒学功力不够。
理学将「天理」与「人欲」视作水火不容,强调克己复礼,灭除私欲以存养天理。
而苏泽将「理」分为「天理」(自然法则)与「人理」(社会伦常),并试图在「实行」中统一,那么「人欲」该置于何地?
它属于「人理」吗?若是,则「灭人欲」是否意味着否定一部分「人理」?这与苏泽试图包容丶统一的基调明显冲突。
罗万化是状元,又是礼部侍郎,还是苏师的好友,这文章自然是来堵上这个漏洞的!
罗万化的笔锋却陡然一转:
「此疑之起,源于对程朱本意之误读,更源于未明苏公新论之深意。请试言之。」
「程子云:「人心私欲,故危殆。道心天理,故精微。灭私欲则天理明矣。』朱子亦云:「人之一心,天理存,则人欲亡;人欲胜,则天理灭。』」
「后世习诵,多将「人欲』简单等同于饮食男女丶声色货利之欲,遂以为理学苛酷,欲灭尽人之常情。此大谬也!」
孙文启一怔,继续往下看。
「程朱所言「人欲』,非指人之正当需求与自然情感。饮食,天理也;求美食过量,人欲也。男女,天理也;贪色无度,人欲也。其本意,在区分「公』与「私』丶「正』与「邪』丶「循理』与「纵欲』。」「「天理』在此语境中,实指合乎礼义节度之「当然之则』,亦即人伦社会中正当丶合宜的规范与需求。而「人欲』,专指那些过度丶失当丶悖理丶徇私之欲念。」
「灭此「人欲』,旨在存养合乎规范之「天理』,使人言行归于中正。」
读到此处,孙文启若有所悟。
罗万化是在对程朱的概念进行重新界定和「净化」,将「人欲」狭窄化为「过度的私欲」,从而将其从普遍的人之常情中剥离出来。
罗万化接着将这一辨析与苏泽的理论挂钩:
「明了此点,再观苏公之论。苏公所谓「人理』,乃指「社会之规范伦理』,其核心在于「致良知』而后发用于世。」
「此「人理』之中,自然包含存续发展之正当需求与情感规范,亦即程朱所言符合「天理』的那部分「欲』。」
「而程朱所欲「灭』之「人欲』,正是「人理』范畴中那些偏离良知丶悖逆伦常丶损害公益的「过欲』丶私欲』。」
「此部分,恰是「人理』需要调节丶约束乃至摒弃的对象。」
「故,以苏公框架视之:「存天理』之「天理』,在自然层面,为万物运行之客观法则。」「在人伦层面,即为「人理』中合于良知丶顺应时势之核心规范。「灭人欲』之「人欲』,则为「人理』领域内需要被克制丶修正的失当私欲。」
「两者非但不悖,反而在苏公的区分下更显清晰。」
「程朱之辨,重点在「人理』内部之净化与提纯,旨在确立社会伦理的标尺。其所谓「天理』,实为理想化丶绝对化的「人理』准则。」
「而苏公将「天理』概念拓宽至自然法则,同时将「人理』视为一个动态发展丶需不断「致良知』并「实行』检验的体系。」
孙文启感到脑中脉络逐渐清晰。
罗万化巧妙地完成了概念的转换与对接。
将理学核心命题「存天理灭人欲」收纳到苏泽的「人理」范畴内进行讨论,认为这是「人理」内部的自我净化要求。
同时,苏泽提出的那个更广阔的丶属于自然科学的「天理」,则被置于另一层面,与这一伦理命题并行不悖。
文章后半部分,罗万化进一步阐述这种并置如何丰富而非瓦解苏泽的统一理论:
「由是观之,苏公「天理人理』之分,非但未抵消程朱「存理灭欲』之精神,反为之提供更务实之路径。」
「其所谓探究自然之「天理』,乃「实行』之首要领域,关乎国计民生之实质进步。此领域之「理』,重在认知与利用,非关道德善恶之抉择。物竞天择,乃客观描述,非人伦价值。」
「而「人理』之建构与践行,则须臾不离「致良知』之内省与「实行』之检验。「存天理(人伦之天理)灭人欲』,正是「致良知』过程之一环,是于内心和社群中不断辨析何者为正当需求(合于天理),何者为过度私欲(人欲),从而巩固社会之共同价值基础。」
「然此「人理』及其中之「天理』标准,非僵死不变,须随时代变迁丶经由「实行』之效果反覆验证丶调整,此即苏公「实行而一』精义所在。」
「譬如,宸学士见海鸟因食性而异喙,此自然「天理』之显现,无关道德。然若将此「竞争』「适应』之理,简单移用于人间,倡言弱肉强食,则堕入「人欲』之私,悖离「人理』之仁爱互助之本。」「反之,武清伯以「人选』改良物种,是利用自然「天理』以服务人之正当需求(亦属「人理』),正是「实行』以厚生。」
「故,苏公新论,非取消「存天理灭人欲』之命题,而是将其恰当安置于「人理』的动态发展体系之中,使之与探究自然之「天理』的「实行』事业相辅相成。」
「既承认社会需要伦理规范以约束不当之欲(存理灭欲),又强调此规范本身需基于良知丶面向现实丶经世致用(致知而行)。」
「更指出,人对自然「天理』认知之深化(实行),可为人伦社会之发展(人理)提供新的物质基础与思考维度,而健全的「人理』又能引导自然「天理』之应用趋于善的方向。」
罗万化最后总结道:
「因此,苏公「天理人理』之辨与「实行而一』之倡,非但无悖于「存天理灭人欲』之古训,实为正解‖」
孙文启读完,长长舒了一口气,背后竞已渗出微汗。
罗侍郎好厉害!
他没有回避矛盾,而是通过重新诠释理学核心概念,将其巧妙地编织进苏泽的理论织锦中,不仅消弭了表面的冲突,反而使苏泽的「天理人理」二分法显得更具包容性和解释力。
这一番辨析,既维护了理学传统的某种尊严,又巩固了苏泽新说的根基,堪称四两拨千斤。而且昨天那两则有关物竞天择丶自然选育的报告,也被罗万化打上补丁,限定了其适用范围是「天理」,而不能将物竞天择用在「人理」上。
他放下报纸,茶馆内已是一片嗡嗡的议论声,显然不少人也都读到了这篇文章。
太高明了!
这篇文章一出,「实学一统论」最大的破绽堵上了!
可孙文启拿起《新乐府报》的文章,脸色一白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