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章 第 16 章(1 / 2)

楚俞一路逃命逃到了河边边,才摆脱了野蜂,他眼泪汪汪地低头看着水里的倒影。

水里有一个“猪头”。

楚俞感觉两只圆圆狗狗眼都小了一点:……

呜呜呜我英俊帅气的脸。

楚俞眯着眼睛,数了数被蛰了几口,算上鼻子上三个蚊子包,脸蛋子和嘴巴一共喜提三个野蜂包,还是对称的倒三角形。

这野蜂不是有强迫症吧。

他用爪爪小心翼翼地碰了碰脸蛋和嘴巴。

啊啊啊,好痛哦。

被蛰的地方还发热发肿。

楚俞可怜巴巴的吸了吸鼻子,撅起屁股,把嘴巴脸蛋子怼进凉水里,发出咕噜咕噜的声。

臭野蜂,不就吃你一点蜜吗。

为什么要蛰我啊?

某狗完全忘记自己一冲进去就和土匪一样把野蜂家都给搬走了。

楚俞给脸蛋降了会儿温,抬起脑袋,感觉面部肌肉有点木。

跟现代人去医院打多了玻尿酸导致面部肌肉僵硬做不了表情似的。

楚俞:…………

怎么办,好饿。

我会不会就这么饿死啊。

楚俞抬起爪爪,含泪舔了舔爪缝里残留的蜜。

啊,嘴巴好痛……可是蜂蜜好甜。

楚俞舔干净爪子上面的蜜糖,太少了一点都不管饱,还是照样饿。

他瘪了瘪嘴,虽然因为嘴巴肿起来瘪不了嘴,他还是尽力瘪嘴了,然后站起来,望着茵斯兰大草原的方向。

无不感伤的想:要不咱还是回去继续当“备用食物”混吃等死吧。

至少不用挨饿受冻,还被臭野蜂欺负。

虽然回去了依然会死。

但区别不同的是:出来死了是个饿死鬼,回去却可以做个饱死鬼。

楚俞在饿死鬼和饱死鬼之间权衡了一会儿,仅仅一秒,就决定还是做个饱死鬼。

反正在外面也找不到吃的,最终难逃被饿死的命运。

如果他快被死的时候野兽发现了,野兽会生吃了他。

如果没有被发现,他的尸体就会腐烂发臭,引来乌鸦秃鹫来吃。

无论前者后者,都蛮惨,还讲究什么啊。

既然横竖是死,不如回家把自己养肥一点,把肉肉跟熟悉的狼群吃。

可一想到回去还是这般命运,楚俞悲伤的快要溢出来了,他嘴里一边“噫呜呜噫”一边淌河过溪。

早知道来回折腾什么啊。

出逃不到48小时,楚俞顶着一张肿脸蛋子哭唧唧返了程。

生活好难啊。

太为难狗了。

然而楚俞没想到,更为难狗的地方还在后面。

他逃出来的时候,为了消除痕迹,没有沿途做记号,再者就算他做记号了,那一场瓢泼大雨也早冲散了。

所以跑了半小时后,楚俞不负众望迷失在了山林里。

当楚俞第三次见到一模一样的棵树的时候,崩溃了。

楚俞:…………

我靠,还要不要狗活啊。

楚俞抬起“小猪头”,看着茂密的树林,傻乎乎地转了两圈。

对这片森林一点记忆都没。

完了,真的芭比Q了...

他确定,自己迷路了。

怎么办怎么办?楚俞急得开始原地打转转,我今晚能回家吗?

逃跑容易回家难,楚俞在山林里转悠了整个下午,脸蛋嘴巴也越来越肿,眼睛都眯成缝了,他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找到了薄荷叶子,嚼碎了全部涂抹在脸上。

从一只可爱小狗变成了一只绿油油的小狗。

恐怕狼群见了都认不出来。

*

茵斯兰大草原。

楚俞失踪的这两天,柏沅清就率领着狼群寻找。

可惜方圆十里都没有了楚俞的味道。

狼群们猜测可能楚俞遭遇了意外,要么被附近的野兽循着味道跑来,叼出去吃了。

谈晚星一想到他们好不容易养大的狗崽子,被其他野兽抢先吃了,顿时气不打一出来,发誓哪怕翻遍茵斯兰大草原也要找出狗骨头来。

柏沅清一边看似冷静排查楚俞最喜欢去的地方,一边心里悔恨莫及。

他那天晚上该回来的,如果提前回来了,他的小Omega是不是不会失踪。

柏沅清不相信楚俞会遭遇意外,但连续寻找了两天依然没有痕迹,实在是快失望透了。

动物界弱肉强食,一旦落了单很容易被猎杀。

小Omega长得那么肥美可口,还那么可爱,也许早就有野兽惦记了。

万一自己亲手养大的Omega真的被野兽叼去吃了……思及此,柏沅清一时间难以忍受地对着山坡上嗥了几声。

“嗷呜——”

“嗷——呜——”

“嗷————呜————”

声音哀戚而悲怆。

说出来也许难以想象,无数复杂的感情牵动在声音里面,仿佛蕴含了巨大悲伤。

可能连柏沅自己都没发觉。

或许他无法像人类去理解什么是感情,也无法去分析自己的内心。

但这瞬间,笼罩在他身上的绝望情绪已经感染到了他的狼群。

狼群看着他们的王,又互相看看身边的队友,也跟着嗥了几声。

万物有灵,狼群大概是体会到了他们的王的内心,纷纷跑了过去,用动物之间最直接的方式安慰他,比如用脑袋蹭蹭,或者互相贴贴。

“嗷呜——呜——”柏沅清被自己的狼群围着,嘴里不断发出哀戚的声音。惊飞了丛林的鸟,乌鸦。

当然,也有胆子大的鸟儿歇停在高处枝桠上,探着小脑袋当吃瓜群众。

傍晚,狼群一个个无精打采地回到了洞穴里,便闻了到腐兔肉的气味。

那是柏沅清给楚俞带回来的夜宵,因为天气较热,两天时间已经足够肉类食物腐烂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