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4章 第 114 章(2 / 2)

裴慎鼻翼微动。

而裴母眼神波动,视线落在盒子里的小米粥上。小米粥软黄软黄,浓稠发亮,如同流金,惹人眼球,赏心悦目。

她一怔。没想到小米粥能熬到这么漂亮,也没想到小米粥能熬到这么香。

她看向周粥。她是西城人,但她不了解周粥,她退休的这半年,几乎都在非洲孔子学院支教,儿子受伤后才从非洲赶了回来。

而她回国前是不知道周粥这个人的,是儿子的同事小吴探病时提到了周粥,她才知道,儿子救的那个女孩是一个很火的厨师。

听小吴说周粥很火,并且叫她厨神,裴母并未在意,但此刻见到这小米粥,就明白了为何周粥会火, 为何很多人叫她厨神。

普普通通的小米粥而已,色和香,达到了一种极致,不用尝,就知道味道肯定也很不错。

周粥又拿出了蒸白菜。因为不能吃炒菜那些油腻的东西,但又要吃蔬菜,所以周粥直接蒸了白菜,白菜被她裹成了一小卷一小卷的,莹莹白白的,十分漂亮。

最后她拿出水果沙拉,西瓜苹果香蕉等水被她切成小块,堆积在盒子里,表面缠着一丝丝白色的沙拉酱,一闪一闪的,泛着光。

她把筷子和勺子递给裴慎,“给。”

裴慎接过来,他用勺子拨动小米粥表面流质的小米粥被拨动后,更加像流金,引人去吞咽。

入口时,小米的清糯,南瓜的香甜,山药的脆甜,通通侵袭而来,味道温柔而清和,微微一抿,温软的粥就化在了舌尖,但并未消失,只是流进了肠胃里,如春日里被暖阳笼罩的云朵,一点一点将肠胃覆盖。

浑身都温暖柔和下来。

裴慎抬眼,说:“很好吃。”

周粥说:“那你多吃点。”

其实她想离开。但是她要把保温盒拿走。然而就这么看着他吃东西,好像有点尴尬。她想了想,起身,“你慢慢吃,我还有点事,先走了。”

“再见。”她拎着包离开。裴慎放下勺子,目送她离开。周粥走了之后,之前一直不好意思当着周粥的面吃儿子的东西的裴母,伸手用筷子夹起个白菜卷。

白菜卷就像白玉似的,盈润发亮,吃进嘴里后,脆而鲜的口感让人仿佛被新鲜翠嫩的白菜叶所包裹,每一处肌理都被染上白菜的清新甘甜。

裴母心神震动。

她早就预料到会很好吃,却不知竟能好吃到如此地步。

这简单的蒸白菜,竟胜过那些山珍海味。她又去夹第二个白菜卷。

周粥出了医院后,回家时,顺便去了趟超市。

超市里有人见了她,道:“周厨神,您这就出院了?”

“嗯。”

“哎哟,周厨神,幸好你没事啊,我们可担心死了!”

“谢谢。”

“背时的缅甸军.火.贩子,居然敢绑架你,居然敢公然在咱们中国绑人!”

一路上都有人认出她来,都有人跟她打招呼,关心她。

她快要走进美食街时,一个人高马大的纹着纹身的男人和其他两个纹着纹身的男人走过来,遇到她后,走在中间的男人眉宇间的凶煞瞬间消散,他笑呵呵地走近,“周厨神,您这是好了啊?”

周粥点头。

“好了那就好,那您准备什么时候开始营业?”

“再过一段时间。”

“再过一段时间?”男人有些失望,然后骂道:“该死的缅甸杂种,要是让我遇到他们了,我弄死他们!”

周粥皱眉:“他们已经伏法了。”

男人又说:“周厨神,你放心,以后我们会保护你的安全的,以后你要是遇到什么事儿了,报出我贺老六的名头,在这片地区,没人敢动你。”

周粥嗯了一声,不再与他们多聊。她知道他,这片地区的混混头头,还是不要多接触为好。

她拎着买的东西,路过美食街,余光扫见一处店,她愣了下。

只见她之前吃过的那家脆皮鸡店上贴着字:缅甸人不得入内!

一路走过美食街,基本上整条美食街都贴了这样的字。

脆皮鸡店里,店老板最近歌也不哼了,成天都皱着眉,“哎,不知道周厨神怎么样了,啥时候能营业?”

他可是很担心她的财神爷的!该死的缅甸人,差点害死了他的财神爷!知道缅甸人差点害死周粥后,他气得差点晕过去,当场决定饭店里再也不招待缅甸人!

彼时,周长寿工作的工厂里,胖胖的厂长向周长寿询问了一番周粥的情况后,决定以后厂里不再招收缅甸工人。

他们厂里,有缅甸工人,也有越南等东南亚工人,因为都是些廉价劳动力,所以才招收他们。但是出了周粥这件事后,胖厂长决定以后再也不招收缅甸工人。

周厨神可是差点死在他们缅甸人手上!胖厂长很生气很愤怒,大手一挥,决定从此以后不再招收缅甸工人。反正是他自己的私人厂,他说了算!

不仅是他们,全国各地对缅甸人的敌对情绪都在激化。

甚至还产生了抵制缅甸货的情况。

抵制缅甸货的新闻还上了热搜,于是抵制缅甸货的人更多了。

一些缅甸商人简直觉得不可思议。不就是一个厨子吗,中国人居然因为她而开始抵制缅甸货!

被退货的一个缅甸商人愁眉苦脸:“这可怎么办?咱们这些货不卖给中国,就没地方卖了。”

他的朋友说:“哼,放心,中国人,我了解,他们也就抵制这两天,过一段时间后,他们就会像是失忆一样,会继续买的。之前那些辱华牌子,例如耐克啊,阿迪达斯啊,d&g啊,还不是被他们抵制,也就抵制了一段时间,没过多久,还不是继续买。”

“说的也是,中国人真是,怎么会这么没有气节,这么没有尊严,那些牌子都辱华了,还继续买,之前那个耐克是吧,辱华了,当时他们抵制得可厉害了,可是搞笑的是,只是网上叫嚣抵制得很厉害,然而同一时间耐克店里却有很多中国人排着队买耐克。”

“他们的抵制就是在嘴里说说而已,就算是当时真的抵制了,以后肯定也会好了伤疤忘了疼,继续买。所以我们不用担心,放心吧,我们的货卖得出去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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缅甸商人无比自信。

然而他没料到的是,这场抵制缅甸货的运动并非如他想的那样短暂,这场抵制运动变成了旷日持久的抵制运动。然而这已经是后来的事了。现在的他完全不会料到后来会那样,现在的他只是信心满满地等待着中国人失忆。

周粥不是每天都去医院看裴慎。她会隔一天,隔两天去。天天去的话,好像有些不太好。

裴慎大概住了一周的院时,可以吃一些补物了。

周粥买了棒子骨,清洗干净后浸泡半个小时左右,泡好后用姜片和料酒给它焯水。

水烧开后,周粥撇掉锅里的浮沫,煮三分钟捞出来清洗。

她把骨头放到案板上,用刀背把骨头敲断。

起锅烧猪油,油热后,周粥把姜片放油里,把敲断的骨头放锅里煸炒,使其去掉腥味。

骨头的表面被煎得微微发黄的时候,捞出来放到大砂锅里,加水淹没骨头,烧开后瞥浮沫,加入葱段。

周粥开中火炖骨头,锅里咕噜咕噜的沸腾冒泡。骨头汤的热气在厨房里乱窜,含着骨香和肉香的热气蹿到客厅里,周长生闻到后,说:“这骨头炖得真香……可惜是给别人炖的。”他抿抿唇。

王兰笑道:“等会炖好了,你去舀一碗喝了就是,粥粥又不是不会给你喝。”

周长生拍拍头,“说的也是。”

锅里的骨头炖了大概有四十分钟,香味浓郁得不像话的时候,周粥揭开锅盖,鲜白的骨头汤瞬间进入眼帘。

她搅动了一下汤,把白萝卜和玉米放进去,随后捡出姜片和葱段,在汤里放一些盐。

骨头汤本身的原味就很鲜美,周粥没有放过多的调味料,就放了盐。

用中火再煲十五分钟左右后,周粥再次打开锅,搅拌几下汤汁,关火。

她才关火,就发现周长生在厨房门口探头,“煮好了?给爸尝尝。”

见他直勾勾盯着锅里的骨头汤,周粥笑了笑,拿出三个碗,舀出三碗骨头汤。

碗里的骨头汤,鲜白热烫,微微透明,骨头在汤里若隐若现,白萝卜在汤里晶莹剔透,黄玉米在汤里黄亮反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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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长生顾不得烫,呼噜一下把汤汁吸溜进嘴里。鲜美的汤汁里流着骨香和肉香,还带着白萝卜和玉米的清甜,汤味温醇,喝完只觉温胃润肠。

周长生呼噜呼噜喝完一碗,“还能喝吗?”

周粥说:“我炖了一大锅,够喝的。”

周长生喜笑颜开,立刻又去盛汤。

而周粥她喝完汤后就把保温盒拿出来洗干净,把骨头汤装进保温盒里。

医院里,裴母看了看表,又看了看门外。

不知道今天周粥会不会来给儿子送吃的。

这几天,周粥会隔着一天或者是两天,来给儿子送吃的。她也沾了儿子的光,能吃到周粥做的东西。

这姑娘做的菜,实在是让人上瘾。裴慎瞥了一眼频频看向门外的裴母,说:“妈,我这里已经不用你来照顾了,你不是着急去非洲支教?”

裴母清清嗓子,“不着急。”

她又清清嗓子,“我在国内多待一些时间,多照顾你一段时间。”

裴慎说:“不需要,你的工作重要。”

“工作哪有你重要。”

“我只是小伤,也快好了,爸也能照顾我。”

“那不行,好了,别说了,我暂时不会去非洲。”

裴慎垂睫,没再说什么。

彼时,隔壁病房里,一对头发花白的夫妻哭着问医生:“医生,我儿子到底什么时候才能醒啊。”

医生无奈道:“这我们也不能确定。”

“可是他都已经躺了两年了,已经三年了……”王娟红着眼睛,眼泪直流。

医生叹了口气,安慰了一下这对夫妻,无奈无力,又对他们倍感同情。

这对夫妻的儿子三年前刚刚中考完,拿到了西城中考状元,是万众瞩目的天之骄子,然而就在那个暑假,他发生了意外,车祸之后,成了植物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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遭遇了这种灾祸,这对夫妻才将将四十岁的年纪,就已经头发花白,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已经六七十岁。

医生很同情他们,然而对于他们的儿子,却无能为力。

医生走后,王娟趴在丈夫的怀里又哭了一会儿,擦擦泪,摸了一下儿子的额头。

用帕子给儿子擦了一下额头上的细汗后,王娟注视着沉睡不醒的儿子。

“天明,你之前那么宝贝的限量版aj,还没穿呢,你要是再不醒来,你就穿不了了,因为你的脚变大了。”

“还有你买的限量版的球衣,你要是再不醒来的话,也穿不了了。”

“天明,今年的石榴可以吃了,今年的石榴很新鲜很甜,你不是最爱吃石榴吗,快点醒来吧,醒来吃石榴。”说着说着,王娟又哭了起来,“天明,你快点醒过来吧。”

周粥提着骨头汤来到医院,穿过走廊时,被一个人撞到。

“对不起!”撞到她的人立刻道歉。

周粥看向撞到她的人,一个头发花白的女人,眼睛红红的。

周粥说了句没事,然后提着骨头汤离开。她才到病房门口,裴母的声音就响了起来。

“周粥来了?”裴母立刻起身,向她走来。周粥点点头,“阿姨。”边说边走进屋。

“我炖了骨头汤,要喝点吗?”周粥说。

裴母笑道:“真是麻烦你了。”

“应该的,裴队长他救了我几次,我很感激他,除了给他做点吃的,也不知怎么报答他。”

裴慎的声音略微低沉:“你不用报答什么,救你是我的职责。”

周粥摇摇头,“总归是要多谢你。”

要不是他,可能她在洞里就已经因为饥饿和缺水而死亡。想到此,她又回忆起鲜血温热而咸腥的味道,她抿抿唇,打开饭盒,用碗盛出骨头汤。

她知道裴母也喜欢她做的东西,所以从前两天开始她给裴慎带东西吃时,都会多准备一些给裴母。

裴母靠近装骨头汤的碗,碗里的汤汁白微明,汤汁掩盖着骨头和萝卜玉米,一阵阵浓郁的香味钻进她鼻子里,这香味能透进骨子里,让骨头都被这香味浸泡得软和下来。

她捧起碗,嘴唇和鼻子靠近碗,靠近时,更加浓郁的骨头汤的醇香味如发射的利箭射中了她的嗅觉,让她的嗅觉顿时麻痹。

她用勺子舀起汤,送入嘴里,被保温盒一直保温着的汤,还很热,热滚滚地进了嘴里后,被热气包裹着的肉骨鲜香先滑过舌尖,鲜美的味道打开了食欲之门。

这汤仿佛是把骨头里最醇美的味道榨了出来,这醇美的味道一点点地融进汤汁里,让汤变得十分醇浓滑口,而骨头上的肉,里面的鲜味也被完全地榨了出来,分布在汤汁里,让汤汁又醇中带鲜。

接着,萝卜和玉米的清甜味一丝丝地侵入口中,这清新的甜味压了压骨头和肉的浓味,使得汤汁味道不过于浓,食之刚刚好。

裴母一口接一口地喝着汤,随后去吃那肉骨头,被熬制得喷香的骨头上连带着煮的软烂的肉,因为十分软烂,食之即化,都还没嚼两下,软烂的肉就消失在了唇齿间。

肉一下子就化了,一点也不过瘾,于是去吃那骨头,被炖得软脆的骨头一咬就裂开了。

里面包含着的汤髓哗啦啦流进嘴里,烫烫的,鲜鲜的,醇醇的,如若最美味的髓汁般,让人饮之不能罢口。

用力吸,吸出里面的汁水,吸完之后,犹未过瘾,于是直接把骨头嚼烂,用牙齿把骨头之间最后的汁水给嚼出来。

嚼着嚼着,骨头已经被嚼成了没有任何水分的渣渣,然而这渣渣也香醇得不得了,甚至想直接咽入腹中,不舍得将这骨头渣吐出来浪费掉。

裴母有些舍不得把骨头吐出来,她嚼了嚼,又嚼了嚼,嚼到后面实在是不能再嚼之后,才有些可惜地把骨头渣吐出来。

骨头渣不能吃下去,实在是可惜。她叹息着,端详周粥。吃了几天她做的东西,早已知道她厨艺很好,但是周粥每次带来的新食物,都能刷新她对这样食物美味程度的认知。

她难以想象,要怎样才能把骨头炖到这样好吃。只是骨头而已,就能炖出无与伦比的绝顶味道来。

她的视线落在周粥的手上。

这样一双纤细的手,到底是怎么做出这样好吃的东西的?

注意到裴母在看自己的手,周粥问:“怎么了?”

裴母笑着道:“你这双手,倒真像是厨神之手附身了。”

周粥说了声谢谢,裴慎忽然道:“妈,能不能去打一点开水过来。”

裴母放下碗,去打开水,才起身,又重新捧起碗又喝了一口,然后才离开。

病房里只剩下裴慎和周粥。

裴慎端着碗,碗里冒着的热气浮过他的眉眼,他透过骨头汤的热气,看向周粥。

周粥与他对视,感到有些尴尬。裴母在这里还好,裴母一走,只剩下他俩时,她觉得很尴尬。她咳了咳,没话找话,说:“你喜欢喝吗?”

他看着她,“喜欢。”

他看着她的时候,眉眼很专注,这种专注仿佛是摄像机,直接聚焦在她脸上,周粥垂下眼帘,说:“既然喜欢的话,我下次再给你炖吧。”

为什么裴母还没回来?她垂着睫毛,心里有些发毛。裴慎看所有人都是用这种专注的眼神吗?

这种专注的眼神,让她有些不敢与之对视。她低视着膝盖上,希望裴母能快点回来。

裴母拎着开水回来,刚进门,看到里面的情景后,脚步停住。

病床上,她儿子握着汤匙,一边喝汤一边盯着周粥,眼神极其专注,而周粥则垂着眸子。

裴母拎着开水,站在原地,脸色微微变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