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章 第三十四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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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时辰之后, 杜衡搬走了豆腐模具上面的水,揭开了盖子。在景楠他们期待的目光中,他反扣磨具得到了两块像白玉一般的……老豆腐。

老豆腐怎么吃?方法可多了, 豆腐百搭,可以和肉一起烧,烧好了之后方方正正的豆腐块吸饱了肉汤,比肉还要好吃。可以煮成一锅汤, 放上几颗小青菜, 青青白白一碗看着清爽吃着熨帖。可以和通红的辣椒煮过一碗滚烫热辣的麻婆豆腐,吃下去全身火热满身都是劲儿。

杜衡思考了一阵, 就取出了一块豆腐,还有一块他取了木盆放上了水将豆腐养在了其中。

笑笑蹲在灶台上啾啾了两声,杜衡解释道:“我做个豆腐红烧肉, 然后在做个豆腐汤。今晚吃的素一些, 明天我做卤肉给你吃好不好?”笑笑连连点头:“啾啾~”

在热锅中下入豆油之后, 杜衡在锅里撒了一点盐。他将切成大块的豆腐沿着锅边滑到锅底,锅中顿时冒出了一股白色的油烟,发出了刺拉拉的声响。没一会儿靠近锅的那一面就变得金黄, 杜衡用长筷子一翻,金色的面就朝向了上方。

笑笑发出了惊奇的颤抖的啾声,杜衡笑了:“这个要煎的六面金黄, 和肉一起烧的时候就不容易散开来。”

笑笑伸长了脖子想要细细的看锅里的豆腐, 杜衡连忙把他抱下去:“和你说过多少次了, 不要上灶台, 掉到锅里去皮都给你烫没了。”

坐在旁边喝茶的凤归淡定的说道:“不会的。”

杜衡一愣:“什么?”

凤归道:“说起来, 我和笑笑都属于火系的妖修, 别说掉到锅里, 就算普通的妖火都对我们没什么伤害。就算掉到你的炸锅里面,笑笑都能游个泳出来。”

杜衡脸都黑了:“这样吗?不过我担心的不只是笑笑啊。”笑笑要是掉进去洗澡了,菜还怎么吃?

豆腐煎好了之后放在盘子里面金灿灿的,方方正正摆放的整整齐齐,看着就赏心悦目。

景楠走过去戳了一下豆腐块:“还能这样吗?”

杜衡笑道:“是啊,豆腐的吃法可多了,我还会做臭豆腐,要是大家喜欢的话,改天我做一点。”

凤归对笑笑说道:“看在你找到了杜衡回来的份上,离家出走的事情我就不追究了。”笑笑对着凤归翻了个白眼,一点都没把凤归的威胁放在心上。

杜衡今天做的红烧肉是简配版本的,不需要用草绳困着肉炖。

杜衡在灶台上面忙着,凤归站起来在厨房中走动着:“不知道怎么回事,今天总觉得能闻到一股甜甜的味道。”

景楠双眼一亮:“我也闻到了。”

这两人暗搓搓的往杜衡的酒桶那边走去:“是这里面的味道。”

杜衡这才想起来他前几天做的米酒,说起来已经做了三四天了,厨房中的温度合适,应该有酒浆析出来了。

杜衡连忙唤道:“你们放在那里别动,我来,让我来!!”

一口锅中咕嘟咕嘟的闷着红烧肉炖

豆腐,还有一口锅中焖着灵米饭。杜衡放心的盖上了锅盖,现在他有空来看他的米酒了。

杜衡抱走了木桶上面的被子,一股浓郁的发酵甜香扑鼻而来。就连玄御都忍不住站在了旁边,杜衡有些紧张的揭开了酒桶。木盖揭开的一瞬间,甜香像是礼花一般在厨房中绽放。

杜衡看向木桶,只见木桶中他抠出来的那个洞洞中已经出现了乳白色的酒浆。曾经沉在底部的灵米已经膨胀了些,像是个大号的甜甜圈一样浮在酒浆上。

杜衡用干净的木勺摁了摁,灵米中析出了不少酒浆。

杜衡乐了:“我还以为要过上十天半个月才能喝,没想到已经快好了。幸亏你们鼻子灵,不然我都忘记揭开看看了。”

玄御已经拿了一个大碗站在了杜衡身边,杜衡笑着盛了满满一勺酒浆在碗中:“这是最初的酒浆,是甜的,就连笑笑都能喝。大家尝尝看。”

凤归和景楠他们就着碗喝了一口,景楠咂咂嘴:“好甜,这个味道好。”凤归说道:“说是酒浆,酒味却不浓,说是果浆我是信的。”

杜衡眉开眼笑的看着正在品尝的玄御:“怎么样?好喝吗?”玄御放下了碗:“好喝。”

这可急坏了笑笑,听说他也能喝,笑笑一直在众人腿边蹦跳着。一碗酒浆被三个大人喝了之后只剩下了浅浅的一点,玄御递给了笑笑。

笑笑两只小翅膀抱着碗珍惜的吸了一口:“啾~~”他喜欢这个味道。

杜衡笑道:“这个只是最初的酒浆,想要变成平时喝的酒,还要经过二次发酵。”

不过杜衡就喜欢这种程度的米酒,现在的灵米就是酒酿,可以用来煮很多东西。杜衡也喜欢这种甜甜的带着轻微酒精味道的酒,他决定留一些下来,剩下的让它二次发酵。

笑笑没一会儿就喝完了米酒,他捧着碗对着杜衡发出了撒娇的啾啾声。

杜衡笑着在笑笑的碗中舀了一勺子混合着灵米的酒浆:“虽然现在的酒精度数比较低,但是也不能喝的太多哦,当心醉了。”

发酵之后的灵米已经失去了米饭粒粒分明的口感,米粒变得松散,吃起来有股香甜的酒味。

杜衡舀出了一些递给玄御他们:“这个就是酒酿,可以用来煮汤圆吃。”玄御尝了一口点头:“不错。”

杜衡开心的不行:“那我先盛出一部分来,将来煮东西用,剩下的就继续发酵行不行?”

景楠问道:“继续发酵后会变成什么味道?”

杜衡道:“会没有这么甜,酒精度数会变高,颜色也会变得清冽。最后会成为大家喝的那种酒,想要长时间保存也是可以的。”

凤归来了兴趣了:“真的假的?”杜衡道:“骗你做什么?等我做好了你就知道了。”

趁着人多,杜衡将木桶中的酒酿分成了两部分,一部分装在了小号的木桶中放在了储物袋中。这样酒酿就会停止发酵,吃的时候也是现在的甜滋滋的味道。

挖走了一半&#3034

0;灵米之后,桶里的酒浆和灵米一下就少了一半,酒桶看着大了许多。不过没关系,杜衡很快就会添上凉白开,让它继续发酵。

杜衡挖去了一半的酒酿,等一会儿会加入稍微多的凉白开。再过一段时间,桶里的米酒就会二度发酵完成。到时候捞出酒糟,剩下的米酒就能喝了。

因为灵米酒酿制成功了,晚餐的餐桌上每个人面前都有一大碗的酒酿。说真的,单纯的吃酒酿会有一种甜的齁人的感觉。但是杜衡还做了其他的菜,搭配起来吃就特别美味。

杜衡做的红烧肉炖豆腐浓油赤酱,吸饱了汤汁的豆腐颤巍巍。夹开外面被油煎的稍稍有些韧性的豆腐皮之后,就会露出里面柔韧的内里。内里有一些孔洞,里面浸满了汤汁。

吃一口,豆腐的味道比肉还要美味。就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,笑笑就是因为吃的太着急了,他虽然不怕烫可是太贪心一次性吞了好几块肉和豆腐,被噎的眼泪在眼眶中滚滚。

然而即便眼泪打转转,笑笑还是抱着碗不肯松翅膀。

除了豆腐红烧肉之外,杜衡还做了个麻婆豆腐。这个菜深得凤归的喜爱。

凤归在洁白的灵米饭上抠出一个洞,然后用勺子将通红的豆腐浇在了这个洞里面。他拿着筷子将豆腐和米饭搅合在一起。勾芡的豆腐和米饭顿时黏黏糊糊的,凤归心满意足的将它们送到了口中。

这个时候就能看出凤归有多双标了,他自己搅合米饭没问题,笑笑要是这么搅合了,他马上开始嫌弃了:“噫,弄得恶心死了。”

只不过笑笑已经不理他了,随便凤归怎么说,笑笑一头扎在饭碗里面头就没抬起来。

玄御吃饭每次都像是老僧入定似的,杜衡每次都分不清他到底是喜欢还是不喜欢。每次只看到他规规矩矩吃三碗,吃完三碗之后,他就放下碗筷。

杜衡这个做厨子的看食客的口味还是有几分把握的,比如景楠喜欢咸鲜口的东西,凤归喜欢辣味的东西。而玄御……杜衡摸不准。

杜衡想着,玄御在没有进村子之前,一定是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弟子,家教良好的那种。因为玄御吃饭的时候很克制,平时说话做事也是喜怒不形于色的样子。在电视上,这是帝王才会有的气质。

杜衡这么笃定着。

晚上的豆腐大餐赢得了一致好评,杜衡准备过两天多泡点豆子,多做点豆腐。马上临近新年,需要用豆腐的地方很多。

往年每到新年的时候,杜爸爸就会泡上一大锅的黄豆,早早的就开了点动石磨在磨豆浆点豆腐。他们家私房菜馆的麻婆豆腐和家常豆腐经常被食客点单。

有时候食客吃完了还要打包一份回去,街坊领居看到杜爸爸做豆腐的时候也会来顺两块回家。

吃过晚饭之后,玄御在收拾桌子,杜衡从储物袋中取出了夔牛的腱子肉,他将腱子肉泡在了水中。

玄御不解的问道:“现在就泡了吗?”杜衡道:“是啊,睡前我还要将都煮

好了放在锅里,这样卤出来的肉更加有滋味。”

卤肉的味道每家店都不一样,每家都有自己的配方和味道。肉类卤制之后怎么都能吃,但是杜衡觉得想要将卤肉做的好吃,还挺复杂的。

有些店用的卤水甚至是流传百年的,一锅卤水中来来去去几百种肉,吸收了不同肉香的卤汁会成为店家的传家宝。

但是这样的卤菜会有一点让杜衡不喜欢,为了方便保存卤汁或者让菜的卖相更好,店家会在卤汁中加上很多很多的盐。有时候运气好买到的卤菜咸淡合适,但是要是运气不好,买回去的卤菜就会异常的咸。

杜衡家里的卤汁从来都是现做的,而且他家的卤肉一反菜肴浓油赤酱的颜色,卤汁中从来不加酱油之类增色的。他家的卤菜做出来之后通常用来做冷盘,然后配上蘸料。

杜衡家做的白切牛肉、盐水鸭白切鸡之类的在他们家那一片挺有名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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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衡看了看浸泡牛腱子的水,他再次疑惑道:“按道理说牛肉里面的血水最多了,怎么泡了这么长时间了,腱子肉里面还是没有血水渗出?”

玄御不动声色:“大概是老刀特别擅长放血。”好吧,这个理由上次玄御已经说过了。

杜衡想了想也就接受了:“老刀一定是个很优秀的猎人,上次给我们带了那么多的食材,我等下多做一点卤肉吧,下次老刀来的时候能让他带走。”玄御点点头:“嗯,好。”

杜衡又问道:“老刀家是在西山上吗?上次他来的时候,我看到他是从西山下来的。”

大雪封山,杜衡来到村子之后只去过南山,还被南山的野兽吓得不敢上去了。可惜了他和景楠放的四个陷阱,也不知后来有没有猎物落进去。

玄御道:“是的,等到雪化了,可以带你去看看老刀的洞府。”话说杜衡为什么会对老刀那么感兴趣,玄御问道:“你对老刀好像分外关注。”

杜衡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发:“被你看出来了吗?其实我喜欢老刀养的那条狗。”

玄御微妙的看了杜衡一眼,他的声音比往常高了些:“你……喜欢那条狗?你喜欢混沌?”

杜衡点点头:“是啊,多标致的大黄狗啊。”

大黄的体型比一般的大型犬还要大,全身覆盖着黄白色的毛毛,又老实又听话,一看就是一条好狗啊。

杜衡想起了少年时候的一件事:“小时候,我们村上一户人家的闺女嫁给了十几里外的村子,她嫁的人家家里有一条大黄狗,就像是老刀的大黄一样。那条狗……”

杜衡的嘴角不由得挑起了笑意,他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面。

玄御问道:“那条狗怎么了?”

杜衡回过神来笑道:“那条狗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狗,我到现在我记得它的名字。它叫黄喜,它会跟着出嫁&#

30340;闺女来到我们村子里面,它守在门口,主人家喊它进门,它才进门。我们喂的东西它是不吃的,除非主人家点头,它才会吃。

它主人家起火,一家人在楼上不知道,是黄喜拼了命的叫唤才把主人家唤下来的。要没有黄喜,可能一家子就没了。它特听话,特聪明,我家虽然养了好多条狗,可是没有一条比得上大黄喜的。”

杜衡说起黄喜的时候眼中迸发了惊人的神采,他还记得黄喜的样子,和老刀的混沌长得一模一样,所以他看到混沌的时候才会那么喜欢它。

杜衡期待的说道:“要是老刀家的馄饨出去配种了就好了,他家馄饨品种好,生出来的小狗一定好看。要是谁家要是生了小狗,我们抱一条回来养。”

玄御说道:“他叫混沌。”

杜衡笑道:“哈哈哈,偷偷告诉你,我觉得叫馄饨更加喜庆。将来要是有小狗,我们的小狗就取名叫馄饨怎么样?”

玄御眼神变得很温柔,他温和的笑道:“好。”

今天晚上就逼着老刀出去配种,不管怎么样,过一段时间他要见到小黄狗。

在杜衡的印象中,万物皆可卤制。除了大坨大坨的牛腱子肉,他找到了之前剩下的土蝼山膏的蹄子。

当时吃土蝼的时候剩下的四个蹄子,加上腌制山膏剩下的蹄子,看着没什么肉,但是如果能细细的炖出来也别有风味。

收拾边角料是一件细致活,要是不收拾干净了,做出来的东西会有怪味道。

在夜明珠的光芒下,杜衡从灶台下抽出了一段燃烧着的嗜血藤。他做了个铁夹子,搬了个小凳子守在小炉子旁边。夹子夹着蹄子放在了炉子上,蹄子上还存着的细细的毛毛被火焰烧着,发出了细细的噼啪声,一股焦糊味道传了出来。

玄御也搬了个小凳子坐在了杜衡身边,他看着地上的一堆蹄子说道:“这个……没什么肉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