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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边也是茂密的低矮灌木林,延伸到远方是郁郁葱葱的森林。再多的就看不见了。

约翰看着安燃站的地方很久,补充了一条线索。

“其实,那天我找了莉娜很久。在这边捡到了莉娜的一只鞋子。往里面走了一段距离,发现有莉娜的几只脚印。”

安燃追问:“再往林子里呢?”

.....

约翰深深看了安燃一眼,目光转向林子。

“当然有。要看吗?现在后悔还来得及。但今天发生的事情你发誓不能告诉任何人。”

安燃答应的很快,“当然。我发誓。”

约翰:“发毒誓。”

安燃无奈举起五根手指,想了想,说:“我要是告诉别人,我倒霉一辈子。”

约翰皱眉。

安燃又补加了两条:“一辈子娶不到老婆。穷困潦倒。”

“以上帝之名发誓。”

约翰才缓缓放下心。

“喂,那我呢?”

罗伯特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进灌木林中,站在离两人十米远的地方喊道:“如果莉娜找不到,我一定会告诉所有人!我说到做到!”

约翰竟然不再生气,只是冷声陈述:“你尽管去说吧!罗伯特!你尽管去说吧!罗伯特!谁会相信一个小屁孩的胡言乱语!”

“你就是说你杀了人,别人也是不会相信。你根本拿不到证据。”

安燃注意力没在两人的争执上,反而注意到约翰的笃定,以及“拿不到证据”这段话。是什么能让一个失去外甥女的舅舅连追究都不想追究呢?竟然都不敢报警。

罗伯特被自己舅舅的话吓到,脸色涨红。转移话题:“安先生,我们快走吧!别理约翰法约尔!!!”

罗伯特甚至直呼其名。

约翰:“等一下!谁让你两条腿走的?”直接上车,启动阀门。跳转车头碾进灌木林。

“上来。我们开车到边缘然后再下车。”

罗伯特只能又跑上车。

约翰一路开着车毫不留情地碾过灌木林,留下两道深深的轮胎印。一直开到树林边缘才停下。

下了车,约翰欲盖弥彰地拿随手拔掉的长草尽量遮盖住皮卡车。

约翰肯定尽力找过莉娜,并且认得这里的路。

安燃跟在约翰身后,罗伯特夹在两人中间。缓缓向密林深处走去。期间,约翰还不忘会有特地嘱咐罗伯特,“不要说话,知道吗?如果被人发现的话,莉娜就再也回不来。我们也会消失。”

罗伯特被舅舅难得郑重的语气警醒到,连忙用两只细瘦的小黑手捂住自己的嘴巴。

三人穿着长衣长裤和皮靴。

就像三尊沉默的苦力,一边扒拉长的过高的野草,一边艰难行进。没想到密林深处这样暗,层层叠叠的树叶完全遮盖住了阳光。

安燃无奈打开应急手电筒。

三人一路走,密林里竟然还有许多长满尖锐倒刺的苍耳。安燃躲闪不及,手指头被刺了几个小口子。小小的血珠顺着指甲盖掉在脚下的草丛中。

约翰和罗伯特身上也又或深或浅被倒刺割到的痕迹。罗伯特哇哇叫了几声。约翰则一言不发,时而弯腰,时而低头。颇为熟练地前进。

走了差不多一个半小时,刺眼的阳光骤然出现。安燃几个人从幽暗的密林里掉出来。

眼前是一条宽大的河流。

河边竟然还立有界碑:塞文河。

安燃仔细对照着手绘地图上的界碑地点,手指指向东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