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22 章 022(1 / 2)

作为鬼王,秦槐的实力毋庸置疑,在这人间界,还没有哪个能够敌的过他的鬼。能够胜过秦槐的,只有他自己。

再强大的鬼王,也会有自己的致命弱点,秦槐并不是天生的鬼,而是因为某些他并不愿意提起的回忆,经过无数血腥厮杀,才成了鬼。

恶鬼和生前的人,其实已经算是不同的生命,秦槐对贪婪龌龊的人从来都没有什么怜悯之心。

只是那个死于圣母娘娘之口的书生不一样,这个书生,是秦槐仅存在这个世界上的后人。

当然,不是秦槐的直系子孙后代,他死的时候很年轻,实际的年龄比江云霄还要小两岁,只有十六岁,未曾通过人事,当然不可能有什么孩子。

秦槐又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人,他还有其他血亲,经过了数千年,只剩下书生体内那么一丁点稀薄的血脉。

书生的运气很好,他确实是阴年阴月阴日阴时生的命格,一些运气再加上一点血脉,本应该召唤出其他恶鬼的他,阴差阳错的召唤出了秦槐。

知道这一点羁绊的时候,秦槐本人也非常惊讶,因为他以为早在几千年前自己的全家都死了个精光。

他没想到自己当年做的不够干净,除了他们本族之外,还有在外的亲人能够传承血脉下来,留了这么一颗独苗。

不过好在老秦家的血脉,终归是断绝在了这个家境没落的穷书生手上,从今往后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了秦家血脉,令秦槐无比厌恶的秦家人。

做了鬼的秦槐,虽然喜怒不定,动不动就翻脸,但是看在书生给他带来的好消息的份上,秦槐还是决定大度满足这个小辈的愿望,解决掉害了他的圣母娘娘。

圣母娘娘一共做了三件必死的错事,第一点,在秦槐看来,他从心里认为,出现在他面前的秦家人就应该由他亲手解决,却被圣母娘娘抢了人头,实在是让他恼火。

第二点:圣母娘娘所为,勾起了他生前十分不愉快的回忆,她该死。

第三点:来都来了,她在他面前嚣张,确实该死。

秦槐在降临的时候并不是以自己的真身出现,而是上了自己这个后人的身,借助对方的手,狠狠的摔碎了圣母娘娘的雕像。

后面的事情就是江云霄碰到的场景,圣母娘娘毕竟是东道主,有主场优势,祂为了能够活下来,直接一次性收割了所有信徒的性命。

圣母娘娘最后的殊死反扑,加上种种巧合叠加在一起,秦槐被混淆了记忆,以为自己是那个死去的弱书生。

像是数千年那样,他把自己锁在了监牢里。

拥有鬼王之力的秦槐,早就可以挣脱锁链,可是就像是从小被链条锁住的小象一样,就算是长成了大象,它也依旧被那细细的链条束缚。

记忆错乱的秦槐,被鬼力构成的锁链锁在了原地,错乱的记忆影响了整个地下迷宫,其他为圣母娘娘作伥的恶鬼,会按照秦槐的记忆逻辑行动。

那些追逐江云霄的鬼怪,看上

去是受圣母娘娘所控制的圣徒,实际上它们早就断掉了和圣母娘娘的联系,是被秦槐控制的傀儡。

江云霄很特别,他本人以为自己只是个没办法对抗鬼怪的弱鸡,但是纯阳之体是天生修道的好苗子。

不用什么公鸡血黑狗血,纯阳之体自己流出来的血就是最好灭杀鬼怪的存在,那些鬼想吃江云霄的血肉,要是本身的实力不够强,就会像是杨家村那几个吃了村长的小鬼一样,直接爆体而亡。

江云霄的到来,完全不符合常理的捏碎了那个锁链,把秦槐从地下迷宫里带了出来,还一路带着记忆错乱的他走了这么远的距离,来到了距离蓬莱仙山很近的山海关。

经过这段时间的相互了解,秦槐知道,江云霄是从家里逃出来的,为的就是躲避算计他的兄长。

当时江云霄说的是他有一个朋友,但是秦槐心里再清楚,不过那个所谓的朋友就是江云霄自己。

秦槐作为人时候的经历,其实和江云霄有那么一些相似之处,那就是他们两个人都是被自己的至亲算计。

可是他和对方完全不一样,从江云霄的口中,他对自己的父母并没有多少怨恨,对兄长是可以理解,但是绝不原谅。

这种糟心的事情,在江云霄的人生中只占据了很小的一部分,成功从兄长的算计下逃离之后,他就像是流入了大海中的游鱼,飞向了天空的雀鸟,整个人的气息都是自由欢快雀跃的。

明明遭遇了地下迷宫的糟心事,江云霄也没有怨天尤人,恨这恨那,过去的事情就好像这么轻飘飘的过去了,要不是后来做那个噩梦,一切就这么被他抛之脑后。

他是一个只往前看不回头的人,明明是娇养出来的大少爷,按理来说应该是温室里的娇花一朵,高傲矜持,容易钻牛角尖,结果对方却像是随便长在地上的野草。

经历完了再大的风雨,抖一抖身上的水珠,立马又精神抖擞起来。

天底下怎么会有江云霄这种奇怪的人,秦槐不理解,也无法理解。

哪怕记忆错乱,在他的记忆里,人是不可能无条件对另外一个人好的。哪怕是手足血亲,亲生父母,也一定会有所求。

他周围所接触到的一切,都很是符合这样子的人性。所谓伟大的父母子女之爱,秦槐更是嗤之以鼻。毕竟当初把他推入深渊的,正是他那慈眉善目的双亲。

就像是江云霄口中所谓一个朋友的故事,做父母明知道自己的大儿子有问题,却还是偏向了大儿子,到底还是偏心。

他们偏心能够带来荣耀的大儿子,无视了小儿子的苦难,生前的那点宠爱,就好像是宠爱小猫小狗一般,在利益面前一切都可以放弃。

秦槐后来死了,这世间的悲欢离合看的多了。倒也承认一点,有些父母对自己的子女很好,也愿意为了他付出自己的生命,但他们的付出也不是无条件的,为的是子女身上流淌着属于自己的血脉,为的是他们生命的延续。

毕竟权衡利弊之下,年轻人活着总比年迈的人活着能够

制造的利益要更大。别说是人,就算是那些动物群体,在遭遇危机的时候,也会选择牺牲老弱,保证年轻人和幼崽血脉的延续。

当年越是看到这样子的场景,秦槐就越是扭曲愤恨:别人家的老人是牺牲自己,护住幼崽,可是轮到他,他就成了被选中牺牲的那一个。

算了,都是过去几千年的事情了,当初他死的时候就把自己的仇给顺手都报了。

不像江云霄这个优柔寡断的笨蛋,遭遇了同样的事情,竟然还对那种人留有温情,换作是他,他一定先下手为强,把这些人一起给弄死,大不了同归于尽。

在最开始的时候,江云霄被秦槐简单定义为被亲情蒙蔽了的愚蠢家伙:明知道不对,可是被名为亲情的网束缚,有能力却不愿意挣脱。

这样类似的人,秦槐看的也很多。父母子女之间,有的父母极其偏心某个孩子,那个从小被忽视不受宠爱的孩子,反而会压榨他自己甚至妻子,奉献一切去讨父母的欢心。

江云霄没有不受宠的那种地步,身在局中、优柔寡断,贪恋那么浅薄的一点血脉温情。

让秦槐想不通的是,如果说江云霄对家人的不舍和心软,是因为血脉的羁绊,是因为过往的温情。

那为什么他要对自己这么好,自己和江云霄又没有什么关系,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。

秦槐恢复了记忆,不代表他忘记了记忆错乱时发生的一切。

在这一路上,他在对方眼里应该就是个拖后腿的累赘,跑又跑不动,身体柔弱,身无分文,除了能帮忙喂个驴子,也干不了什么重活,碰到鬼怪的时候,还要被对方拖着逃跑。

他两次解决掉鬼怪,都是背对着江云霄,事后还糊弄过去,所以后者根本就不可能知道他的真实能力,更别说虚伪巴结。

江云霄对亲人的好,是因为降生起就无法轻易斩断的血脉亲情。面对强者的好,可能是为了争取更多的利益,但是对弱者的好呢?对他的好呢?

秦槐也看过一些所谓心地善良的人,他看到的更多是那些爱伤悲春秋闲的没事干的人,高高在上的施舍。有的为的是自己美好的名声,有的是为了满足自己怜弱欲。

江云霄和那些人都不一样,在秦槐看来,他不够聪明,可是也没有那么笨,凭借着直觉,他试图过拒绝自己好几次。

可是到底是心软,明明不愿意,却也还是带上了他。心里怀着那么几点警惕,认定了他之后,就立马转变了态度,对他很好很好。

秦槐从来都没有体会过这种不带任何目的好,好得让他无法理解,好得让他手足无措。

他看着手里薄薄的房契,觉得它简直是自己遇到过的最厉害的符咒,把他的身体封印住,脑子也封印住,胸腔里根本不存在的心脏,好像也滋生出了血液,开始剧烈的跳动。

“秦槐?你没事吧?”

江云霄看秦槐在那里愣住半晌,好像变成了一个木头人。

不,木头人没有他表情这么精彩丰富,一会儿青

,一会儿白,一会儿红,一会儿生气,一会儿皱眉,一会儿又忍不住笑。

只是一个小院子而已,又不是多值钱的东西,山海关这种海边小城,又不是京城的房子,至于这么高兴吗?

真要是京城的房子,掏空江云霄的所有积蓄,他可能也买不起。就算能买得起,他肯定也不会写秦槐的名字。

和秦槐相处的这段时间内,虽然对方说自己是个穷书生,可实际上,从种种细节,江云霄可以感觉到,秦槐家里应该并不穷。

毕竟没有哪个穷书生会这么娇弱,也不像秦槐这么挑嘴。

寒门难出贵子,科举读书可是很贵的,看秦槐写字,怎么看都不像是靠自己练出来的。

江云霄这一世虽是别人口中的纨绔子弟,可也不是不学无术,他认识秦槐写的这种字体,是几千年前,一个很有名的皇帝写的字。

这并不是现今科考主流的字体,虽然风雅好看,但是小众。如果秦槐真是他口中父母双亡、家境贫寒的穷书生,那他肯定很会干农活。

江云霄买了锅,买了一些米菜做饭的时候就知道了,秦槐动作生疏的很,还没有他这个曾经的现代人加这辈子的江少爷动作熟练。

也是因为这一点,江云霄对秦槐说的贫穷书生存疑。不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和苦衷。

就像他,就算知道他是逃婚逃出来的江家二少爷,谁会知道他是个穿越者,还觉醒了穿书的记忆呢。

区区两百两银子,不至于让秦槐成这样吧。

江云霄用手指轻轻的戳了戳秦槐:“要是没事的话,就进去收拾一下屋子吧。”

虽然宅子是买了,手里的钱也有不少,但是他并不打算额外的再请仆妇来伺候他们两个。

出门在外,个人生存能力很重要。虽然江云霄饭做的不好吃,也不会自己缝衣服,但是他基本的生存还是有的。

毕竟大学生时期,都是住学校宿舍,还是那种条件很一般的四人间,。

做饭,洗碗,刷锅,扫地,拖地,叠被,穿衣……

刚开始的时候,江云霄干的不好,秦槐干的也不够好,但是他们两个动手能力和学习能力都很强嘛。

现在不管是他,还是秦槐,干活的速度比起最开始,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又快又好。

不谦虚的说,江云霄觉得自己现在的化妆艺术要是回到现代,多少能做个技术类型的仿妆博主。

话题扯远了,江云霄看着还算是灰扑扑的小屋:“秦槐,最后这就是你的家了,你先留下来把家里清扫一下,我去买些吃的回来?怎么样?”

就算可以在外面的店里吃,家里也要备一些吃食,这样万一遇到恶劣天气,人家不开门,他们好歹也能在家里吃点热乎东西。

平常总爱跟在江云霄后面的秦槐一口答应下来,刚刚恢复记忆,受到的冲击太大,他确实需要独自相处,好好的冷静一下。

江云霄牵着劳苦功高的驴子出了门,后者撅了撅蹄子,一副想

撩担子的样子。

英俊潇洒的少年郎,不轻不重的拍了拍驴屁股:“好了,咱们是去买粮食,待会给你买新鲜的胡萝卜吃。”

他这个人可不搞什么吊在前面的胡萝卜这一套,说买就真的买。

吃豆饼吃腻了的驴子,眼睛亮起来,自发的哒哒哒走起来,还催促江云霄快点。

一人一驴一空板车,就这么出了门,把一大堆的冬衣还有这一路上的行李都留在了他们刚买的新屋。

秦槐看着江云霄的背影消失,一挥袖,院门无风自动,砰的一声直接关上。

江云霄买这处房屋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小院子的院墙足够高,可以遮挡住路过行人和附近邻居的窥探。

高高的院墙便宜了秦槐,没有江云霄在,他要做什么出格的事情都行。

秦槐从江云霄带的笔墨纸砚中抽出了一些白纸,随手折出了几个小纸人,他的指尖轻轻一点,吹了一口鬼气,这些没眼睛的小纸人就从软趴趴的姿态,突然一下子立了起来,像是凭空生出了灵魂。

薄薄的小纸人从杂物间找出来被上一任房主丢在杂物间的扫把,小小的身体却拥有能够驾驭大扫帚的力量,它勤勤恳恳的开始清扫工作。

还有别的小纸人开始铺床叠被,纸人的身体不能轻易被水打湿,水井里飘散着的落叶被它们用工具想办法捞出来。

井水还算干净,最表面的那桶水,则拿来冲屋子里的青砖地,还要清扫厨房和桌椅。

和村子里不一样,城里看不到什么木屋,基本都是很结实的石头房子。

到底是海边的小城,山海关很少会有人建木头房子,不然日日被咸湿的海风吹拂,或者遇上台风天,木头房子要么被吹倒,要么就是潮湿发霉。

这个院子显然有些年份,换过几次主人,空置了几个月,院子里有一些浑浑噩噩没有意识的游魂,都是那种正常病死没什么怨气的魂魄。

但是有秦槐这个领地意识极强的鬼王在,什么游魂野鬼都会被撵出这片区域。院落里的气息也随着游魂们的离开,变得清澈干净了几分。

小纸人们勤勤恳恳劳作的时候,秦槐直接飞到了院落里那棵高大的樱桃树上。

房屋的前任主人是个有几分野趣的人,院子里栽种了一棵很大的樱桃树,但现在已经是深秋,樱桃树的枯叶都掉得光光的,光秃秃的遮蔽不住秦槐的身形。

路过的行人从院子外走过,却对一身黑衣的秦槐恍若未闻。

有个喝的醉颠颠的老酒鬼经过,突然被一颗石子打了一下,脚步一个踉跄,狼狈的跌坐在地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