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59 章 原因(1 / 2)

林荞的声音仿佛让整个卧室的空气都凝固。

朦胧的日光透过落地窗前浅色的白纱窗帘洒落,房间内是一种发灰的白色,顾知洵昨晚没来得及拉上第二层挡光的窗帘,所以屋内面对面的两人能清晰的看到彼此的神情。

林荞把话说出来之前比较紧张,真的说出来以后反而心情平复了下来,她和顾知洵本来就是夫妻,只不过中途出了意外,她的年龄缩了水,阔别八年后再次与他相见,把婚重新结一次好像也没什么不对,毕竟上次结婚的场景不存在于她的记忆里。

这便是林荞昨晚想到的法子,顺从内心,抛开世俗的眼光,她以十八岁的年龄重新与顾知洵在一起,真爱无敌嘛,只要脸皮厚一点,自己内心能接受,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。

放以前林荞是绝对不可能跟年龄相差这么大的人相处的,不光她接受不了,她妈知道了也一定会打断她的狗腿,林荞并没有变,现在的她依旧无法接受这种忘年恋,只是因为那人是顾知洵罢了。

如果不是顾知洵,就算那人再有钱再帅林荞也绝对不可能多考虑一秒,她从小到大要什么有什么,物质生活精神生活从来没缺少过,永远不可能做出委屈自己的事。

至于现在,因为那人是顾知洵,所以林荞不委屈,还有种隐隐的期待,她那个年代的人普遍都结婚早,虽然她才十八岁,但并不是对婚姻没有过憧憬,因为她的爸爸妈妈和身边的家庭都很幸福,让她也对组建一个小家庭很是向往。

顾知洵的表情十分茫然,应该说从发现林荞在他的房间后,他就一直维持着这个表情,只是在林荞“求婚”以后,顾知洵的表情更加僵硬了些,甚至片刻的时间里他连眼皮都没有眨一下。

林荞一看顾知洵的表情,就知道他这是宿醉加上刚起所以反应很迟钝,如果是平时的顾知洵,是不可能这样表情管理失败的。

跟林荞想的一样,顾知洵的确是没彻底清醒,他甚至觉得现在这一刻像是梦一样,林荞突然出现在他的房间里,跟他说结婚,这不是梦是什么?

可如果真的是梦,林荞怎么还会是十八岁的模样,用还未完全成熟的声线说着天方夜谭的事,穿着紫色卡通睡衣披着过肩长发,脸上还带着天真懵懂。

也就是说,这不是梦,林荞真的大清早过来说要跟他结婚,跟他这个年龄几乎能当她爸爸的人结婚。

这种事的荒唐程度是顾知洵连震惊都震惊不起来,只有无奈到想笑的程度,他还没能把昨晚发生的事都想起来,但无论发生了什么,他都不可能在这个问题上配合林荞玩闹。

结婚?也只有未经世事的孩子能突然说出这种话了。

林荞不知道顾知洵在想什么,她自认为这是足够深思熟虑的结论,最起码在她看来是这样,之所以不说恋爱,而是结婚,是因为她觉得他们早晚要走到那一步,还不如一步到位。

稍微思索了一下,林荞又补充道:“哦对,差点忘了说了,结婚肯定是要等到我满法定年

龄后,在那之前我们可以先在一起谈恋爱,不过我有个唯一的条件,就是必须得等我高中毕业再说,我高考前不想分心去想别的——”

“荞荞。”顾知洵打断她,他的眼眸终于聚焦,恢复了平和的神色,跟她说话的语气也像是往常那样柔和,只是话中的内容,却异常坚决。

“我们不会结婚的。”

林荞愣住,她原本有些雀跃、还认为自己冰雪聪明找到了解决方案的那点小心思,顷刻间跌落谷底,诧异的反问脱口而出:“为什么??”

不怪林荞奇怪,她是真的不明白顾知洵为什么拒绝自己,他们本来就是夫妻,再结一次婚又有什么不对的,难道就因为她年龄小吗?可是这件事只要他们两个当事人接受了不就好了嘛,又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,她可以做到不在意,她相信顾知洵也可以做到,既然如此,还有什么是能阻拦他俩“再婚”的理由?

顾知洵没有回答林荞为什么,只是反过来问她:“荞荞,你为什么突然会说起这件事。”

“因为你昨天说想让我回——”林荞下意识回答,说到一半,又觉得太直白,搞得好像她是在施舍他一样,可事实明明不是,她说要跟他结婚,她自己心里也是开心的,林荞不想让顾知洵有她在可怜他的错觉,像那些恶俗的电视剧里一样。

于是林荞深呼吸一口,直截了当地说:“因为我喜欢你,你也喜欢我,所以我认为我们应该结婚。”

说完了,她还小声的嘟囔了句:“况且又不是没结过,我们连儿子都有了好嘛。”

林荞这个人,向来对别人诚实,对自己也诚实,她不会像顾知洵一样压抑真实的内心,也不会像顾星然一样傲娇嘴硬,只要想清楚了她就会勇敢承认,喜欢就说喜欢,不喜欢就说不喜欢,没有什么好隐藏的。

林荞的直白,顾知洵早有领悟,他听到面前的小姑娘说“我喜欢你”,脑海里出现的是二十多年前的她说同样话的场景,两个身影的年龄、发型、穿着都不相同,脸上的神色和语气中的诚恳却一模一样。

顾知洵忽然就明白,自己这些年无法与别人开始一段新感情的理由。

因为她们都不是林荞。

只要是她,无论是几岁的她,林荞始终是林荞,只要是林荞,他终究都会爱上她,这一辈子,有且仅有的爱上这个人。

顾知洵耷拉下眼皮,安静了许久,眼中有很多东西闪过,比起挣扎,更多是的无可奈何,等再次抬眼看向林荞的时候,顾知洵没有问她为什么喜欢他,而是问她。

“荞荞,你知道什么叫做喜欢吗?”

林荞眉头紧接着就皱了起来,她不爽的一嘟嘴:“我当然知道了!喜欢就是看见一个人会心乱出汗,会呼吸困难,会心跳加速,还会一个劲的想偷看他,这些我见到你的时候都有,你不要觉得我年龄小就看不起我,我什么都懂的!”

在没喜欢过别人的时候,林荞不懂喜欢是什么滋味,甚至还很好奇,可真喜欢上顾知洵以后,她却发现这东西简直是无

师自通,即使没经验也能自行领悟,那是一种用语言没法形容的感受,很神奇,很奇妙,像是又羽毛在挠她的嗓子眼,也像是一千只蚂蚁在啃她的心,酥酥麻麻的,跟细微的电流过了身体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