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43 章(1 / 2)

苏茵收拾了几件春装,一件白色飘带衬衫,一件靓蓝色衬衫,另带了两条长裤,通通装进行李藤箱中。

昨天,组长何国强单独找上她,通知她将于下星期一出发去沪市交流学习。

此次全国报业交流大会在沪市日报报社开展,京市日报一共三个名额,苏茵是唯一入选的新人。

虽说这几年坐过好几次火车出行,可为了工作去外省还是第一次,苏茵有些兴奋。

只是她还没来得及告诉顾承安,就被他一把拦下了。

顾承安明显是误会了,英俊的脸上有丝焦急神色:“你这是干嘛啊?收拾衣裳去哪儿?”

苏茵杏眼微圆,眼珠子滴溜地转了转,盖上行李藤箱,故意逗他:“你什么都不让我做,我要走了!”

“你现在怀孕怎么还小孩儿脾气了?”顾承安曲着食指,刮了刮她鼻梁。

他确实听人说过,女人怀了孩子后容易性情反复,毕竟怀孕得遭不少罪,就算脾气变得反复些也正常。

在他心里,媳妇儿一直是个情绪稳定的人,有时候也过于镇定成熟了些,远超同龄人,现在居然会因为不让她划船和溜冰,想要离家出走?

顾承安觉得有些新鲜。

坐到床边,顾承安歪着脑袋盯着苏茵瞧,好奇怀孕真的有这样的力量?直把苏茵瞧得忍俊不禁。

一手推开他,苏茵嗔笑:“你干嘛啊?别盯着我看。”

“我看自己媳妇儿都不行?”

“不跟你说了。”苏茵指了指书桌上的笔记本,“帮我拿过来。”

顾承安起身将她的工作笔记本递过去,哪还有什么不明白,又追问:“你们报社让你出差?”

“对!”提起这事儿,苏茵有些激动,总觉得比单纯出去玩还让人觉得新鲜,毕竟名额珍贵,机会难得,“下星期沪市有个报业交流学习会,我们报社选了三个人,有我~”

尾音微微上翘,顾承安听出来她话语里的兴奋。

“真厉害啊!你们报社多少人,都选上你了,你还是个才进去的新人。”顾承安知道这种单位论资排辈有多严重,可见苏茵平时工作有多出色,才能打破常规。

而报社里,确实有人对此不满。

“主编,凭什么让何国强手下的苏茵去啊?她进报社才多久?半年不到!这种机会这种名额多难得,给她一个丫头片子,哪能服众。”

宋进民本就和何国强不对付,加上这次他推荐了自己组里的手下人去,本以为十拿九稳,偏偏被一个初出茅庐的新人抢了名额,他自然不满,直接找上主编理论。

何主编淡然地饮下一口茶水,放下搪瓷盅才道:“每个组都推荐了一个记者,最后是所有组长投票选择的除本组成员外的三人,苏茵同志是高票当选的。你要是有意见,可以看那堆票纸,白纸黑字,都是大家投出来的。”

“我…”宋进民被噎了一句,可还是气不过,“投她干什么?她才进来多久

,我提议还是得选老员工,不能让老员工寒了心。()”

何主编撑着办公桌起身,敛起刚刚的温和面容:“宋组长,我们报社一向主张工作能力为主,老员工是为报社立下汗马功劳的,报社自然不会亏待,可新人也是新鲜血液,报社想要长久地发展下去,新人是不可或缺的。▄()『来[]*看最新章节*完整章节』()”

她顿了顿,接着道:“就说前面几次都是苏茵同志采访个体户,进行中医报道,还有最近引起全市关注的拐卖儿童报道,哪次不是办得漂漂亮亮的?尤其是近期拐卖儿童的报道,这种关注度为报社激增了多少报纸销量,你不清楚?上回我去市里开会,领导还点名表扬我们,说我们报社有良心,有社会责任感,尤其是开辟了公益广告版位,很有带头风范作用。

说起来惭愧,苏茵同志最开始提出这个法子的时候,我考虑到综合情况,下意识拒绝了,现在看来,我们这些老人早该低下自视甚高,依仗资历的头颅,多吸收各方意见,也可以向新人学习!”

宋进民被主编一通教育,心里再不满,却也没敢再说什么,在心中骂骂咧咧着走出办公室。

“组长,我真的很想去沪市出差学习,主编怎么说啊?苏茵一个新人凭什么去…”

宋进民刚一回组里,他推荐的一个老员工便迎了上来,劈头盖脸就是一通念叨,听得他心烦。

“你自己没本事,人一个才来不到半年的新人干出多少事儿了?尤其是前阵的拐卖儿童专题,引起多大轰动,连市里领导都表扬我们报社了,你现在拿什么去跟人家争?滚回位置上去,少跟我面前晃!”

又输给何国强一回,宋进民愤愤点了根烟叼着,快步离开报社。

宋进民气得不轻,可何国强这组是欢腾得很。

“小苏要代表我们组出去学习,大家鼓掌。”何国强难得有黑脸露笑的时候,这回苏茵也给自己给一组长脸!

甚至是所有组长里投票第一的。

同事们也高兴:“小苏,你了不得啊,才来多久都拿到出差名额了,不错,后生可畏啊。”

“记得给我们带点吃的回来!”

苏茵笑着一一应下。

四天后,苏茵收拾好准备下班,和京市日报另外两名去沪市的记者约定好明天一早在火车站碰头,这才回家去。

这回,出行的三人分别是民生要闻组的苏茵,时政组的蒋川以及经济组的丘丽丽。

苏茵是里面年纪最小,资历最轻的,不过另外两人倒没表现出什么,待她还挺客气。

刚回到家,苏茵便闻到一股浓郁的骨汤味,饭桌上已经摆上热菜,苏建强将一盆大骨汤端上桌,招呼闺女吃饭。

“小顾托人带话回来了,说今晚不等他吃饭,他得晚点儿。”

“好。”苏茵知道新厂可忙,又因为现在茵乐牌收音机名声大噪,销量厉害,三个车间都在连轴转。

“爸,这汤熬得鲜啊,真香。”苏茵一直喜欢喝大骨汤。

以前在家里是逢年过节能吃上一回

() ,因为难得的那么几斤肉都是过年分到后得做成香肠腊肉的,这样能储存许久,想吃的时候割一节便能吃,只有爷爷偶尔靠给人修修房子会收到两根大骨做谢礼,家里才能沾点荤腥味。

这样的大骨是城里人最嫌弃的,几乎没肉,因为剔肉匠会将猪肉仔细剃干净,肉和骨头完全不是一个价。

骨头在锅里炖煮,将一锅清水染晕上肉香四溢的味道,是吃不上肉的人最方便解馋的方式。

苏建强也是苦孩子出身,对骨头汤有特殊的情感,不过现在家里条件好了,他买回来的是带肉的排骨,轻轻一咬,便能将软烂的肉从骨头上撕下来,骨头里的骨髓更是诱人。

苏茵像小时候那样,往骨头洞里舀一勺汤,再用筷子往里戳了几下,低头从洞口一吸,精华般绵软的骨髓便顺着汤汁被吸入口中,香得人格外满足。

“你这孩子,跟小时候一模一样。”

苏建强看闺女难得双手把着大骨吸,吃得两手是油,哪里还有现在京市日报记者的端庄模样,吸入骨髓后享受地眯着眼,更是和小时候的神情一样。

苏茵冲父亲笑笑,饱餐一顿当真是满足:“爸,我想起以前家里吃的大骨汤了,还是这么香。”

“那是,那个时候就盼着能吃一口大骨汤,没吃之前天天想,吃了之后还是天天想。”

二人给顾承安留了两个大骨,等他回来时,苏茵献宝似的让他吃宵夜。

殊不知,今天顾承安忙到压根没吃晚饭。

狼吞虎咽吃了几口菜下饭,又干了一碗骨头汤,最后啃完两个大骨,顾承安胃里才舒服起来。

“你去歇着,我洗了碗就来。”

苏茵慢悠悠走到卧室门口,又探头往厨房望去,见着他忙碌的身影笑了笑,径直往里走去。

“最近特别忙吧?”

苏茵躺在床上,见男人进屋后主动掀开旁边的被子,给他腾地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