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四十二章(2 / 2)

不久,有人笑道:“王兄,你这是诗中有话啊。”

要是在公开的场合,这诗就要惹麻烦了,但这是好友私下相聚,且彼此知根知底,说话尺度也就可以大点,更何况没事骂骂齐慕先也算是大家的惯例活动,反而可以使话题更加热络。

() 那寒士将手中之酒一饮而尽,故意装傻道:“我有什么话,世人苦齐天久已,我这是痛快,痛快啊!()”

我敬王兄一杯,我懂王兄,我也痛快!?[(()”

“王兄你平时看到哪个官员都要骂骂咧咧,头一次见你夸人……不过我也懂你,来,喝一杯!”

众人喝了一轮酒。

这时,其中一人问坐在角落里的中年人,道:“史大人,依你之见,齐慕先这回能倒台吗?这可是他近二十年来受威胁最大的一次了,若是再不倒,真是老天都奈何不了他。”

中年人大约五十来岁,一把年纪了,打扮却不大修边幅——

他头上只插了支木簪,身上的常服宽大松敞,喝酒时他将酒撒了,袖子上染上一大片酒渍,但他全然没在意,继续喝酒品诗,完全没有更衣的意思。

在文会上,他其实没怎么说话,但众人交谈时,偏偏都不会错过他的意见,显出一种特殊的尊敬。

此人名为史守成。

是当今的礼部尚书,亦是这个不拘一格的文会中心人物。他崇尚以义合,不以利合,广结天下君子,是这里的老前辈。

听到那位文友问他的话,史守成略顿了顿。

他道:“不好说,齐慕先于方和宗有恩,和宗是安宗与当今圣上的父亲,这种威望不是轻易能扳动的。

“萧寻初现在看着风头是不错,但太年轻,未来还不可知。”

那文友有些失望:“史大人也看不清啊。”

这时,另一人道:“不过,这个萧寻初虽然年轻,瞧着却像个实干的人!我早就觉得梁城赋税太重,应该予民减负,奈何这事阻力重重……萧寻初能将这事办下来,我就敬他三分!

“当然,他一开始说减税能增加财政,我觉得完全是天方夜谭,以为只是为推动此策找个借口,没想到……这人不愧是二十岁的状元,脑子是和普通人有些不同。”

此话一出,又有人附和:“我也蒙他关照了。你们知道,我一直想修梁城外的水渠,奈何上级唯利是图,捞钱捞得厉害,要出资就一毛不拔,全然不将民生放在眼里……如今换了萧寻初主事,他亲自过问了城郊农田的情况,我抱着试试的心态提了提水渠,没想到他只是考虑了一下,就做主同意了!我以前可和他完全没有交情,也没送过礼什么的。”

“那水渠修的是好,才几个月,外面麦田就金灿灿的了……而且他好像也没抢你功劳。”

“要我说,这事本来就是应该的。只是其他人太差了,才衬得萧寻初好些。他有些想法还是过于激进了,而且花了不少心思在扶持‘工’这一业上,对根基的‘农’重视却不足,听说他早年想当工匠,这样做未免私心太重。不过,大部分方向确实是好的……”

一群人文人说来说去,都对“萧寻初”这个人赞赏颇多。

尽管其中也有苛刻挑剔的指摘之词,但比起他们以前点评朝中其他官员的刻薄,这已经算很好了。

这时,其中

() 一人又问道:“史大人,虽说我们往常是不掺和这些事的,不过齐慕先现在看起来摇摇欲坠,是扳倒他的好时机。

“这么多年了,这可是难得的机会。

“史大人可有考虑与那萧寻初走得近些,或者暗中协助一二?当然,若是史大人邀请他一同来文会上聊聊,我等自也是期待的。”

史守成一顿。

他看上去像是考虑一下,才道:“再说吧,再说。”

*

文会上气氛热络,不久话题就转了风向,又聊别的去了。

然而,史守成却沉寂下来,没有加入他们,反而自己独自凝思。

实际上,不用其他人提议,关于是否要拉近与萧寻初的距离这件事,他早就反复考虑过多次。

他一般是说,君子之交淡如水,他们与齐慕先那帮凭借利益凝结的乌合之众不一样,他们是靠志趣与才学走到一起的,非但高尚许多,而且绝非结党营私之辈。

但事实是,要在朝堂长久而立,如果没有靠得住的朋友,简直千难万难。

必要的时候,他们彼此是一定要互相帮助的。

在萧寻初出现之前,史守成自认是齐慕先最大的对手。

他承认齐慕先有能力,但同时也看不惯他一手遮天的作为。所以,史守成不断在发掘并提携他认为品行高尚、务实能干的人,逐渐地,他在朝中同样拥有了一些名望和力量。

当然,他还全然斗不过齐慕先,所以多年来,他始终蛰伏不发,没有与齐慕先正面冲突。

齐慕先多半看得出他的心思,但齐慕先做人会留一线,并非赶尽杀绝的人。

他大概是觉得史守成这批官员都还算可用,朝廷总还是需要有人做实事的,于是留了他们下来。虽然这些年,齐慕先偶尔也会打压一下史守成的人、适时铲除一下他们的成员,但总得而言还是给了一条生路,始终没将他们摁死。

齐宣正这事,史守成很看不惯。

齐慕先这个儿子,又逛窑子,又杀人,后面还想以权压人,实在是败类中的垃圾,没一点可取之处。

可是,当“萧寻初”这个人冒出来,他心情又很复杂。

起初,“萧寻初”凭借月县雨娘案名声鹊起,他觉得不过是个朝中新秀,又会昙花一现,过不了多久就会销声匿迹。

后来,“萧寻初”凭借天鹤船讨好新帝,又与齐慕先逐渐走得近,他又对这种行为嗤之以鼻,心想又是一个沽名钓誉之辈。

再后来,“萧寻初”竟试图在齐宣正之案上与齐慕先对着干,史守成心说年轻人就是不理智,这下大概彻底完了。

结果,“萧寻初”竟一手逆转乾坤,还凭借此案让自身威望一飞冲天,一举成了足以与齐慕先分庭抗礼的人物。

每回上朝,史守成看到“萧寻初”那身紫色公服,总是感到说不出的刺眼。

他是喜欢提携年轻人。

可是,如果一个年轻人把他酝酿多年想干的事干了,一举超到他前面,那又另当别论。

二十岁中状元也就算了,这个“萧寻初”今年才二十三岁,竟然官至参知政事。

史守成是三十五岁中的进士,拼搏二十余年,好不容易当上礼部尚书。

今年他五十九岁了,这么一把年纪,上朝居然要站在一个二十三岁的年轻人后面,将这种毛头小子当作顶头上司。

个中滋味,唯有亲历者才会明白。!